全国各地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要求|论文发表
全国各地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第七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附则
12.省,市,县级以上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刊物("ISSN"或"CN"刊物)以及由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省级,市级,县级教育科研机构主办的刊物。
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
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4.承担或指导中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任务,应组织(或参与)1次教学改革的试验或1项专题研究,取得一定的效果;或撰写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教学案例、科研报告、论著;或主持、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等。
⑴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校、电教教仪馆的教研员应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的论文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国家教研部门、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重庆教育》、《教育论丛》、原《师资建设》、《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体育科学研究》等8种内刊上2篇及以上。(调入重庆的教师如原在外省市相关内刊上发表的文章是否有效由评委会专家组确定)
⑵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教师(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教师除外)应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曾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自治县、市)级二等奖或重庆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⑶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中学教师应有一定水平的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曾参加过区县(自治县、市)级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奖的。
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参加评选)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每篇四千字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五、业绩成果
(一)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承担人,其教学经验总结、制作的教具、作品、论文、著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在自治区以上刊物、专业会议上发表、或获奖。
安徽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在农村连续从教满15年的,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下同)。
浙江省舟山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学科组推评办法
(二)论文(著)发表、获奖、交流、编写教材(虽有统一书号,但需个人出资,在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不能计分。)
1、发表与编写
①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8分,合著酌情给分。
②国家级(指国家部、委、局、办主办的刊物以及自身系国家级机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中心收集复印的论文2.5分。
③在有正式刊号的省级报刊杂志发表的论文记1.5分。
④在有内部刊号的省级报刊杂志发表的论文记1分。
⑤在《舟山教科研》发表或《舟山日报》、《舟山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记0.5分。
⑥参加省级教材编写,根据本人承担的任务酌情记2—3分。
⑦参加市级教材编写,根据本人承担的任务酌情记1—2分。
2、获奖(由教育业务部门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评奖)
①省级以上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②省级获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③市级获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同篇论文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核分。
3、交流(由教育业务部门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①省级以上记1分。
②省级记0.5分。
同篇论文重复交流按最高级别核分,以证书为准。
上述论文必须在1500字以上。
第一作者给80%分,
第二作者给40%分。
一篇文章只能赋分一次。
1-3项累计最高记分为8分。
4、论文鉴定
评审对象提交中学高级职务的论文,经专家组鉴定为“完全具备”的记3分,“具备”的记2分,“基本具备”的记1分,“不具备”的不给分。按二位专家各自的鉴定结果记分。
对抄袭论文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2年内取消晋升资格。
湖北省宜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在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