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环境监察中检查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方法
摘要:检查废水自动监控设施是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检查过程可分为废水采样系统检查、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检查、流量计检查、校准和校验检查等。
关键词:环境;监察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
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水污染源均需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对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也成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如何做好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的发现问题,是环境监察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
1废水采样系统
1.1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是否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检查反冲洗管路,不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存在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反冲洗水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1.2检查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应无过度处理现象。
1.3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预处理装置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 一致;
b、存在过度处理现象。
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 HJ/T 399 和HJ/T 377 的相关规定。
2.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2.2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登记备案的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试剂瓶内无试剂,试剂管未插入试剂液位下;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实际使用的试剂的种类、浓度与登记备案不相符。
2.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加热消解温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或超出登记备案的范围;加热回流溶液不处于沸腾状态;
b、消解瓶在非工作状态(未进行消解反应)时,瓶内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15min 或与登记备案不符。
2.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漏气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样品管路和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仪器显示故障或报警信号。
2.5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的,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采用电极法测定的,电极表面无污物,且应能自动清洗电极。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b、电极表面玷污。
3 流量计
检查流量计是否符合 HJ/T 15 或HJ/T 367 的相关规定。
3.1 参数设置
3.1.1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验收、登记备案、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堰槽种类、堰槽规格、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与验收、登记备案、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3.1.2管道管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应与验收、登记备案、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适
用于超声波及电磁管道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管径、转换系数等参数设置与验收、登记备案、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3.2 测量单元
3.2.1液位测量应准确。被测量介质表面无泡沫、杂物(适用于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超声
波流量计探头应安装在相应堰槽规定的点位。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测量液位后按照登记备案的参数折算为流量,
该流量与仪器显示流量的差值超过仪器说明书流量精度的要求。
3.2.2非金属管道安装的变送器接地正常。(适用于电磁管道流量计)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变送器接地开路腐蚀、开裂或断裂。
3.2.3流量计周边应无电磁干扰。(适用于电磁管道流量计)
4 校准和校验检查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频次应当按照 HJ/T 355 的相关要求,每48 小时自动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以下情况:
a、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零点、量程校准和比对的频次不符合HJ/T 355 的相关要求;
b、现场采用零点校准液和量程校准液试验,零点和量程漂移不符合HJ/T 355 的相关要求;
c、现场采用质控样试验,质控样测定结果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