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绿春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摘要:特别在世界人口日益增多,人类活动更加频繁的今天,人类必须很好的认识自然,掌握其规律,使地表,生态系统的改变向有利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向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此,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关键词:资源 林政 管理
绿春曾是一个多林县。1958年,森林面积达313万亩,鸟语花香,一片青山绿水。随着人口的剧增,广大山区农民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大干毁林开荒,盲目开采和不合理的低值消耗,致使绿春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激剧锐减。1986年全县森林面积减少到5万亩,其中灌木林地下降到2万亩,活林木蓄积量8300079立方米,全县乔灌合计森林覆盖率下降到20.8%,森林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十五”以来,绿春县委、政府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对生态环境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首先从思想上提高了生态环境对绿春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明确提出了“护生态建产业”,“建设绿色产业大县”等“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同时,强化了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特别是这两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广大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普遍增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效日益显现。
一、绿春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森林资源实现了“双增长”。 2008年州级森林资源连清固定样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县森林覆盖率为60.1%,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划定为了228510.6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309686公顷的73.8%,其中:生态公益林县99200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43%,商品林56800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5%,非林业用地面积81175.4公顷。森林蓄积量为16533090立方米,是1986年8300079立方米的2倍,我县森林资源的增长,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林地管理和林权管理全面加强。《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国发明电[1998]8号、国办发明电[1999]9号文件的下发,进一步理顺了征占用林地管理关系,明确了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程序和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地职责权限。林业部门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率有了明显提高,毁林开垦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和林木产权得到清析,激活了人民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再次迎来了林业发展的高峰,同时,使我县的林地保护和林权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林业行政执法成效明显。随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林政执法工作和保护森林资源“亮剑”、“春季攻势”、“查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活动”等行动取得了很大成绩,依法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有力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十一五”以来,全县累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林政案件500多起,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实施行政处罚5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四)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十一五”以来,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材,以及采伐限额的监督检查力度逐年加大。
(五)森林资源监督力度加大。到2004年底,我县已向82个村委会派驻了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全县各种森林资源监督人员已达600余人,几年来,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紧紧围绕林业的中心工作监督检查“三总量”为主线,深化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有力地推动了县、乡、村三级林业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于遏制超限额采伐、乱占林地和毁林开垦,规范森林经营管理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一是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是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前提。五是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通、管理规范、执法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队伍,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各项措施能够有效落实。六是积极发挥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二、绿春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局部利益考虑的多、全局利益考虑的少,短期行为明显;二是在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法令方面,表面文章做的多、真正落实的少,工作缺少实效性;三是在森林资源管理与发展的关系上,重栽轻管,致使森林资源增长缓慢; 四是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设施落后、有关政策滞后,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绿春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作为林业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实施管理和监督,在保障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以遏制林地逆转和超限额采伐为重点,以深化改革、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的森林资源管理为主战场,全面提高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县“绿色产业富县”的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四、绿春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围绕以上思路,绿春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如何加强?今后应注意抓好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01]2号、[1998]8号文件精神
国发明电[1998]号、[2001]2号文件是国家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务院《通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常抓不懈,真正把2个文件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执行征占用林地依法补偿的规定,全额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确需减免,要逐级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对拒绝缴纳和擅自批准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
各级政府在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确保实现本地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需要的林地总量,并按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的要求,保证造林绿化的用地面积,制止林地流失,严禁将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作为“四荒”出让经营,或有林地划为农户承包地。
要依法加强林权管理,完善林权登记和林权证发放工作,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持依法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对依法颁发的林权证,除原发证机关依法实施变更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变更或撤销。尚未颁发林权证的地方要尽快完成发证工作。
2、认真执行各级行政首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我县自90年代初开始实行各级行政首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以来取得了好的成绩,保障了林业健康发展。1997年省政府又修订颁发了《云南省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考核奖惩办法》。对促进我县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依法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案件查处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3、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源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法凭证采伐林木法规制度,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对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进行采伐的,以滥伐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年采伐限额、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发展薪炭林的科学规划,并落实到山头地块;逐步实行对薪炭林消耗的面积、蓄积“双控制”。农民自用材采伐计划必须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内,严禁农民自用材流入市场转为商品材销售。
4、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依法治林
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数千年在政治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方式上理性思考与选择。依法治林是依法治国治县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法律特有的强制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是全面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保持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只有依法治林才能保障我县林业事业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会尖锐的表现出来。因此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要较高的业务素质及较强的业务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林业管护工作的需要。文明执法的队伍。以适应依法治林的需要,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保障林业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5、加强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许可证的领取、发放和统计制度,严禁将木材运输许可证发给经营部填写,木材经营许可证及票证管理必须由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履行。交通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凭证运输木材的法律规定。加大木材凭证运输和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案件管理和执法,强化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力度,切实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木材检查站下达罚设和创收指标。凡不依法检查和处罚,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6、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县森林资源状况,林木生长量,决定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数,不能盲目乱批经营加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其材料来源加工规模,坚决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加工单位,取缔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企业。
7、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艰苦的系统工作,全县林业、公安、工商、司法、监察、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毁林开垦,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猎杀走私贩运陆生野生动物,对上级机关和新闻单位转来的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督查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查处情况,林业行政执法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政府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律、准确及时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8、稳定林业执法机构充实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执法力量
绿春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担负着繁重而艰巨的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执法任务。因此,必须保护资源林政管理机构的稳定,配备素质较高的林业执法人员,并为他们创造一定的工作条件,多渠道增加资源林政管理费的投入,逐步改善交通、通讯等设备。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林政执法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以适应我县林业建设和森林保护工作的需要。
总之,我县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近几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展望未来,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保证我县的林业改革和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还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