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棉花史:工艺、经济和社会探讨
l949年之后的中国人所穿的“司炉工作服”,使他们赢得了某些不了解情况的西方记者赋予他们的“蓝蚂蚁”的称号。这些服装实际上仅仅是自五六个世纪以来由庶民们穿用的粗棉织服装。该国北方是蓝色衣服,南方则着黑装(北蓝南皂)。中国棉花史很久以来就吸引了史学家们的注意力,首先是日本人,其后是中国人。他们主要是接触了这部历史的技术和经济方面。从此之后,这部历史的基本线条已为人所熟悉,尽管史学家们(个别人除外)都不大关心其社会和制度的方面。本文陈述某些观点的抱负,仅仅是以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出版的两部著作为根据,而对该内容做一番总结,这两部著作对某些未曾做过多少研究的方面进行了新的阐述。
虽然棉花这种植物从古代起就为西域绿洲的居民所熟悉,他们又是从其近东的邻居那里获得这一切的。棉花丝毫未引起古代汉人的注意,他们的衣着方式受丝与麻这一对基本对衬物支配。丝绸这种珍贵的织物出自蚕对桑叶的加工,当时就已经被比定为一种植物产品。它仅限于供贵族和上流社会的人穿戴,从而确保了它的一种特殊地位。与生产或制造丝线有关的所有技术操作(养蚕、采摘供幼虫食用的桑叶、缫丝、纺纱和织绸布)均属于“女红”的范畴。从仪礼观点来看,这是非常明确的。纺织丝绸是于座落在封闭院落中的作坊里完成的,对绸匹要实施非常严格的质量监控。平民百姓只能仅满足于比较粗糙的纤维织物,诸如线麻或芝麻,其加工和纺织相反却属于可以由男子完成的“农”或“工”的劳动范畴。因此,用于制造麻布的粗纤维属于一种不受法规条律控制的农村手工业之范畴。这些织物并不被计算在由古代社会稽核家们制订的“标准预算”之中,因为这些稽核们首先将农民视为谷物种植者。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很早就进入了商品流通系统,这种特征便意味着纤维植物是做为“经济作物”而种植的,以供应自给自足的手工业生产活动。考古学家们已经发掘到了一件被断代为后汉的文书,其中提到了商贩包裹中的麻布的存在,这些商贩能在不同程度上自由地往来并于市场上销售他们的产品。相反,我们只掌握很少一点有关使用动物原料做为制作衣服的原料的资料,诸如褐布和毛皮等。
织物的地位于公元5世纪左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就是当以“均田法”之名而著称的土地制度建立时,将它们纳入到一种直到那时尚仅仅由粮食和贷币组成的财税收入的范畴中。我们没有必要在此于有关确定使“粮民”获得可耕地的程序问题上过分耽搁了,同时也无须在需要知道这些条例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确实落实的棘手问题上长篇大论了。反之,最重要的却是要强调从此之后被接受交纳第三种税(调)的布帛那几近于货币的地位,这里确实是指生丝绸帛,但同样也有诸如线麻和芝麻那样的粗纤维织物。除了暂时分配给农民的谷物田(露田)之外,他们还会分到种植纺织原料的田,根据地区不同而分别称作“桑田”或“麻田”,它们形成了“永业田”。养蚕业当时在比当代要辽阔得多的土地上实施,因为它明显能大大升值。线麻和苎麻的较粗纤维仅仅在那些已证明无法生产丝绸的地区才做为替代品而被接受。用已被接受的织物来纳税,同样也获得了官方事实上的承认,它们从此之后被确定了一种法定的价格。在家庭基本经营内部,种植粮食作物、纺织纤维和织物生产的结合,使中世纪的中国农民变成了“农民一手工业者”,这与西方社会所熟悉的农民一牧民则大相径庭。但我还必须指出,当时是植树才使农民的所有权合法化了。其它某些目前则很难提供明确答案的问题,则涉及到了中世纪农村社会内部的性别地位问题。一方面,如果大家还记得养蚕女工在其中嬉戏的野生桑林与耕田距离较远的话,那么在耕田中种植桑树的新技术则将养蚕业与谷物种植业更为密切地联系起来了,可能有助于将女子们置于一种更为直接的社会控制之下。此外,大家于上文已经看到,与纺织业有关的生产活动在古代就已经变成了在性别间进行劳动分工的对象,它们被人深信不疑地视为女性劳动。这就导致女子们获得了对男子们的某种经济平等地位,她们在一种布匹几乎具有货币地位的经济中成了织物独有的生产者。
中世纪的中国人绝非是对棉花一无所知,他们可能从汉代起,在后来成为丝绸之路的道路沿途进行开拓的第一阶段时,就已经发现了棉花。他们后来利用赴佛教圣地方向朝山进香的机会,与南亚和东南亚的关系日趋密切起来时,又在这些地区重新发现了棉花。由于经常往来于唐朝那国际性大都市的大客商以及在东南港口的胡族骆驼队商人贩运的货物,棉织品传到了中国。这些布匹织物被视为具有异国情调的珍异物,可以达到很高的价格。但在仍是高质量的丝绸大批流向西方的时代,这些布绝不会引起消费者们的注意。早在晚唐,棉花这种作物就已在福建省被引种成功,但棉织品的首次风靡只能断代为宋元两朝。当时生丝的生产和丝绸的制造又缩退到了某些地区,而这些地区在这段时间内又变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
由棉逐渐取代麻的过程首先应被重新置于一种广泛的经济和体制的背景中。正如陈钟毅和赵同于其《中国棉业史》中所指出的那样,麻被取代的过程大致开始于北宋时代,当时的中国人口首次突破l亿大关,而进入了一个人口增长达几个百分点的阶段。考虑到人均耕地拥有量的减少,但由于引入占婆早熟品种的水稻以及推广双季稻,粮食产量不断增加。这样一来,农民们便被迫用很大比重的耕田种植谷物以及他们更喜欢的油麻品种。相反,其用途仅限于生产纤维的苎麻却开始衰落。因此,从麻向棉(一种直到当时始终在荒芜得难以改良的沙土地上种植的植物)的过渡。在早期的一段时间内,可以使人收回部分麻田,并且将之改造为粮田。因此,对于一个已经是人口集密的农民阶级来说,棉花的种植从此之后将代表着一次实施收益要大得多的商品农业的机会,因为在同样的土地面积上,棉田收获的棉花纤维数量要明显高于麻田所提供的纤维量。最后,棉花的种植可以使人不必去忧患麻田所特有的那些生态条件的限制。因为在沤麻劳作时,泡制麻杆则必须在炎热的气候中进行,同时还必须拥有活水。由此而产生了移植棉花的颇有意义的可能性。做为一种当年生植物,棉花适应了北方比较干旱的地区。
这种或然性在许多方面都是新颖的,明显受到了出自近期演变的启发。在这种演变之中,经济作物(首先是棉花)是一种将重点放在粮食自足上的农业政策的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这种比较不会使研究当代农业问题的经济专家们感到惊讶。但它也只能不深不透地解释这种形势的复杂性,因为它似乎是低估了与农具有关的各种技术状况。棉花在中国社会中获得成功的缓慢程度,确实应与涉及到加工纺织纤维而使用的“土工具”的落后程度有关。两种操作技巧显得特别棘手:脱棉籽壳和纺纱。因棉纤维要比中国女子(由她们完成主要任务)所习惯的那种纤维短得多。意味深长的是,我们发现了加工棉花工艺的两条主要传播渠道:“南路”自东南亚起,经云南和海南岛;“西路”则取道于河西走廊。由于棉花传播的重要时代恰恰相当于元朝由蒙古人入主中原的时代,所以也由此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工艺借鉴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一名女子黄道婆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传播棉花加工工艺的“神话”传说,可以被视为由赐婚于当地内附政权的汉公主在西域和吐蕃传播丝绸以及与缫丝织锦的故事记述(无疑也是神话般的)之对衬。有关黄道婆的故事,在传播一种“外来”工艺方面很明确,她是种植和纺织棉花的倡导者,可能是从海南岛黎族那里学到其技术的。黎族是一个接近于东南亚的“南岛人”的土著集团。
然而,我们应该指出,与蚕丝和线麻的加工相反,对棉花纤维的加工仅仅需要有一种轻巧的工具,而当时的纺麻则是以纺车来完成的,甚至有时要装上叶轮并以水力传动。经济史学家吴承明津津乐道地将这种方法比定为工业化之前的机械化的初始。弹棉花纤维时使用的器械相反却要简单得多,一般仅由一人操纵。轧棉机主要是由两根木辊子或铁辊子组成,安装在一个木框中,其中的一个辊子固定而另一个则要由一根手柄转动,专门弹棉花纤维的弓子之末端是一根装在木架上的具有弹性的木杆,甚至还固定在操纵者背部的腰带上。带有一根或两根轴的纺车以脚踏而传动,窄织布机则分别带有或者根本没有梭子。此时,颇有意义的是,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些器械在数世纪期间从未发生过变化。与这些机器颇为相近似的模型被雕刻在做为已断代为自元至明的多部农技论著的插图中了。这些设备一直使用到20世纪中叶。虽然棉织品的生产是一种要比做为养蚕或种麻业之特征发达得多的劳动社会分工化的对象,但我们也只能说它仅有很少的专业特征。相反,在纺纱方面,生产率确实很低。吴承明估计,平均需要4天的劳动才可以纺织一匹约3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布匹,平均需要结成一组的两个男工(或女工)一整天的劳动。布匹的后整理(染布和缩绒)只运用于上乘质量的棉纺品,形成了一种“工业”劳动,于此当然是使用了该词的现代之前的意义。这两种最后的工序一般都是在城市中由专业工人在动用资本的专业化作坊中完成的,特别是由用来采购缩绒的巨石的资金,这些巨石的重量可以多达两吨并代表着一种真正的投资。
有关加工棉花的手工业之地理分布的研究,导致我们更倾向于注意另外一种真正是社会制度的因素,它们似乎未引起上述作家们的注意。由我根据吴承明辑录的各种记述而复原的那些地图清楚地说明:一方面是优质棉织品的生产集中到了少数地区,另一方面是丝绸和棉织品的生产中心之间的互补性。这种专业分工绝非是偶然的结果,也不是自主经济机制的产物,而完全是出自于对“调”(布帛税)的分配。正如崔瑞德(D.Twitchett)曾指出的那样,生丝和丝绸的生产地域从唐代后半叶起就开始收缩,最终集中到了“江南”以及某些得天独厚的地区,诸如成都(四川)盆地和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我们由此便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大部分省份从此之后就只能生产“劣质”的纱或布了,无论是指丝线还是麻布都一样。明初的税制改革沉重地打击了苏州和松江诸府,因为这些府曾因在中国东南要寒支持朱元璋的主要对手张士诚而获罪。由于这一事实,松江地区植棉业的发展,被普遍地与该府的沉重税务负担联系起来了,或者至少是与允许将部分税收改用棉花交纳的做法联系起来了。明朝政府一举赋予了这种纺织纤维一种与丝绸并驾齐驱的地位。
我下面的看法将涉及到棉织品所获得的成功,它做为一种摆脱了在高贵纺织品丝绸与仅供穷人使用的由麻或苎麻纺织成的布匹之间平分天下的织物。众所周知,粗棉布特别受到农民的喜爱,尤其是在夏季闷热而潮湿时更以其轻薄而受青睐,在冬季严寒时又以其保暖性而倍受钟情;它们以其莫列顿双面绒呢(Mole—tonne)服装的形式出现,既比传统的褐布(毛织布)舒适便利,又比皮袄价格便宜。同时,细棉布的出现可能形成了丝绸的一种取代物,原则上严格地供上层阶级的成员享用。然而,我们饶有兴味地针对这一问题而指出,中国在很长时间以来就奠定了其丝绸手工业和瓷器的优势,这是该国维持着几乎是一种垄断性的出口产品,其生产程序(至少在瓷器问题上是这样的)始终严加保密。中国人在18世纪期间已开始发展出口“印花棉布”(细棉布,原产印度,在中国则一般均以“南京花布”之名而著称),以至于中国工匠于1780年左右缺乏原料,而广州的商人便通过西方贸易公司(特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而开始进口数额巨大的印度纤维和纱。
此时棉花这种作物远非仅供应地方市场并向农民提供现款的经济作物。虽然继19世纪的历史大转折时代之后,棉花在很大的一部分国土上变得很普遍了,加工棉花的劳动可能会确保五分之二的家庭获得额外收入,其纤维可以为大部分平民提供衣着。但却存在着一种地理性的专业化生产,同时在或致力于种植或从事纺纱织布的两种地区之间形成了一种明显差别。大家都会发现,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植棉能确保一种比种植粮食作物高数倍的收入。棉花最早种植于包括长江三角洲不适宜种植水稻的沙土高地的地区,其种植区沿一个圆形弓带延伸,从京城地区北京一直延伸到中原的东北端、山东与河南省,甚至还到达长江的中游(武昌盆地、江西省北部与湖南)。于此同时,来自西域的棉花逐渐地征服了中国西北边睡的绿洲,特别是黄河河套与鄂尔多斯地区。
如果大家参阅吴承明的复原,那么加工棉花的手工作坊于清代则形成了帝国经济经营业务的第2个分支,面对当时只占国内货币收入7%的养蚕业来说,相差甚远。这位作家认为,在鸦片战争前夕,棉布的总产量已增至3.15亿匹布,也就是说每个居民占约3/4匹布。然而,当养蚕业成为一种主要是转向市场的生产行业时,与棉花的生产和加工有关的业务却首先在于满足个人的需要。大部分农民都保存其皮棉以用于缝制粗布衣。加工棉花棗去籽脱皮和弹花一般都是由流动劳工就地完成的。他们携带其工具于秋收后前去上门服务。纺纱以及有时还可能包括织布在内的劳动,同样也于村庄中就地完成,它们在那里占用了部分女性劳动力。各种年龄的人混杂在一起,甚至包括幼童。当地利用窄织机织布,所生产的3/4的棉纱都供当地农民消费,大部分农民都不利用其土布经商,而仅仅是出售他们多余的皮棉或以棉套或棉线的形式出售。这第2种选择仍然是首先涉及到居住在由吴承明的论著中统计到的l0个主要织布中心之一周围的家庭。对于以布的形式而获得的产品,唯有质量上乘的棉布才得以跻身于国家级市场。它只代表尚不及全部产品半数的数量,也就是说可能有1.5亿匹布出自江南织造厂,那里的松江、常熟和无锡的三大中心(围绕着本身却在致力于丝绸生产的苏州)形成了豪华手工业企业的一条带状地区。在中国民族经济的轴心之一,以及与世界经济建立了直接联系的极少数地区之一苏州,集中了浆布车间,当时的主要纺织品批发商均居住在那里。我们还将指出,所有这些城市均位于最古老的单一棉花种植区附近。在吴承明著作中已经考证清楚的其它7个中心,则分布在最新发展的棉花种植区之间。它们在当时只具有一种区域性的意义。然而,那里存在着来自北方和中原地区棉纱的大量流通,其最终目的地是由南方沿海谙省组成的,那里本来都不适宜种植棉花,但却拥有纺织劳动的大量熟练劳力,其经济越来越转向世界市场。从18世纪末开始,广州地区便开始摆脱国内的流通渠道而储备(可能是很便宜地)进口的印度棉花,它们是由与英国东印度公司有联系并从事“从印度到印度”的贸易船舶运载而来的。总而言之,我们的这位作家始终认为,在鸦片战争之前的数十年间,与棉花有关的交易始终占有对外巨额贸易1/2的份额,这与丝绸和茶叶相比较,则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多年来,数倍增加的工程,清楚地证明了棉花的手工产品(土布)是一种非常强的抗磨损的产品,从而导致史学家们思考这种生产模式的有效性。据此认为,中国于南京条约签订的翌日,遂向西方贸易开放,可能会引起家庭手工业的破产并促使农村社会的解体,于是便加速了该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关系。在18世纪时,中国仍以先进的经济强国的面目出现,既出口其侈奢手工业的成品(丝绸、瓷器、漆器和细棉织品),又出口它几乎拥有垄断权的物品(如茶叶或生丝)。它同时又仅仅进口有限数量的“异国”舶来品,以进口白银而结算其外贸。中国在20世纪时,在其移民地区的范围内失去了贸易平衡,于是便出口原料和进口成品。有关棉花的研究导致我们使这种景象变得多姿多彩了。大家于上文已经看到,广州的商人从18世纪末起就已经开始进口印度棉花,利用了出自运输费用的价格差。通过海路进口外国纤维,要比以江河小艇沿湘江和赣江逆流而上地运输中国棉花更为便宜一些。毫无疑问,在国门开放之后,商业潮流在某种程度上开始反向流动。因为19世纪的统计数字确实向我们清楚地表明,中华帝国出口原棉,进口制成品、棉纱和棉织品。曼彻斯特的工业家们早在1830年就生产普通的棉织品,其效益要比中国的手工业主们好得多,所以他们自认为以其商品充斥中国市场处于很有利的地位。然而,如果大家注意由陈钟毅和赵冈提出的论证的话,那么其演变实际上要更为复杂得多。与英国人的期待相反,1840年之后的中国在数十年中继续进口印度棉花和出口棉织品,这种形势仅仅从1880年起才开始颠倒过来。在此以后和在尚未因此而出现古老潮流之枯竭的时代,中国的对外贸易趋向于接近印度的殖民地模式,其特点是棉花纤维生产过剩、出口原棉等与进口棉纱和棉纺品的重大发展相联系,从而弥补了当地棉纺品生产的逆差。这种新的局面却仅仅持续了20一30年。从20世纪的转折时期起,更具体地说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在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期间),中国利用国内外资本而取得了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以至于该国在1930年左右又重新变成了一个棉花进口国和棉纱出口国,而外国棉纺品的进口商业都崩溃了。
如果大家仅仅局限于“现代”经济的观点上,那么这种常规性的演变就很难理解了。事实上,必须考虑到工业生产所占份额始终甚少的事实。因为在20世纪初叶,更具体地说是即便在工业棉织品的进口迅速发展的时代,国内消费仍由手工业生产确保75%,手工业产品同样也名列出口产品之首。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声称,开放港口的工业化非但远不会有损于手工业生产,而且相反还会刺激它的发展,激励手工业匠人们使其技术现代化并创建使用一种经革新设备的大量手工业作坊。在1930—1935年之间,重新占领国内市场之举事实上业已完成,进口棉纺品的份额已锐减至3%,而中国人所穿的布帛有2/3的份额出白手工业作坊。甚至在上海,这些作坊也很繁荣,一直到达新工业区的附近地带也如此。
手工业生产的这种令人惊讶的抵制行动,当然是由于政治形势提供了便利条件。“五四”运动的口号之一就是抵制洋货成品。后来,中国农民在中日战争和内战期间,与世界的其余部分完全隔绝了,他们自我收缩并实行一种自食其力的生存经济(衣食经济)。在本世纪50年代初,经过恢复国内的和平和重新启动棉纺工业之后,农民们仍以他们棉花收成的80%略多一些的数量从事交易。直到集体化时期,才使纤维物由国家机构全部统购以在现代化的工厂中加工。农村人对于加工棉花的酷爱绝不会使我们感到惊讶,因为完成与纤维品的生产和加工有关的各项任务能确保一个贫穷的农民阶级有一种补充收入。由吴承明引证的那些在1930年左右从事的调查,便会令人信服地证明,参加棉花加工劳动的强度与农业经营的能力成反比。与弹棉花和织布有关的经营可以使农民利用他们之间劳动剩下的空闲时间,尤其是可以占有生产效率不高的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劳动力,他们只能获得一种低于边缘工资水平的报酬。这种解释在有关脱皮去籽、弹花和纺纱方面则似乎特别合情合理,因为这些生产率不高的机械操作收效甚微。然而,经济方面的考虑却无法解释民众对于传统棉织品超过了对洋布的迷恋之形势,这是由于土布那特殊的质量造成的。正如陈钟毅和赵冈所指出的那样,“土布”比较暖和和结实,因为它们是在经革新的织机上织成的,用比英国纱粗得多的棉纱织成,但在外国工业家的眼中来看却收益低微,从而使英国制造商打消了设法仿造它们的愿望。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手工业匠人,不满足于再现古代的织造程度。他们毫不犹豫地革新并表现出了他们那令人瞩目的适应精神,向西方设备借鉴了各种改进措施(金属框、飞梭、提花织机)。相反,正是这些从手工业匠人的观点来看收益不佳的业务,诸如纺纱之类,都逐渐遭据弃并让位于现代工业。这样就特别解释了纺织业发展的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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