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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改进塔尔寺周边环境状况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19:10人气:

  摘要:塔尔寺是享誉中外的宗教圣地和著名的旅观光景点。10年前,塔尔寺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其外在形象和旅游效益,并直接威胁到其建筑群落。10年来,对塔尔寺地区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以维护其宗教圣地形象,提高其旅游效益,保护其建筑群落。

  关键词:塔尔寺;周边环境;保护与治理

  湟中县是青海省最大县,县城鲁沙尔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举世瞩目的塔尔寺坐落于鲁沙尔镇莲花山脚下。搞好塔尔寺周边环境,对于推动湟中县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塔尔寺概况

  1.1历史简介

  塔尔寺又名塔儿寺,总面积为1550公顷,是我国藏传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六大寺院之一,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塔尔寺具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势力,为此,塔尔寺在藏区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罗卜藏丹津反清、九世班禅返藏、十世班禅坐床等。塔尔寺是一组大型的寺院建筑群,初建于明嘉庆三十九年,将近五百年来,由于明清两代封建帝王对藏传佛教格鲁派的扶持,以及佛教徒追溯格鲁派始祖宗嘧巴的诞生地,成为藏僧活动的中心地区之一。塔尔寺是祖国的珍贵文化遗产,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国务院公布为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荣升为国家第一批4A级景区。塔尔寺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物,蔚为壮观的建筑、举世无双的艺术“三绝”、受到信徒和游人的赞赏。

  1.2社会经济旅游方面

  湟中县鲁沙尔镇作为全县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以发展旅游业、轻工业为主的城镇,也是青海省著名的旅游及历史文化名城。近10年来鲁沙尔镇的发展,离不开塔尔寺作为旅游胜地的巨大作用。塔尔寺日胜一日的知名度,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2001年旅游人数从45万人(次)到2011年增加到165万人(次),,同比增长37%; 2012年预计将达180万人(次)。

  2塔尔寺及周边环境现状

  2.1旅游业现状

  旅游人数的逐年增加与周边环境的恶劣形成鲜明的对照,环境改善不可等闲视之。现代交通工具的迅速发展及塔尔寺旅游车辆的逐渐增多导致塔尔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塔尔寺属于宗教文化圣地大量的交通工具致使塔尔寺受到了严重的噪声污染。人类各种不合理的活动对塔尔寺旅游环境造成了许多人为的破坏,白色污染、生活垃圾影响着寺区环境。

  2.2空气质量现状

  影响塔尔寺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子是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总悬浮颗粒物,据2000年5月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影响因子均不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经过10年来对塔尔寺地区周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进,2011年3月大气环境监测结果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随着旅游车辆的增加,环境噪声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总悬浮颗粒物的主要来源有四:(1)甘河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日渐增多,并且距塔尔寺距离只有6公里,其中最近的企业与塔尔寺的直线距离只有2公里,故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气。(2)鲁沙尔镇各企事业单位生活采暖锅炉及民用燃煤锅炉及民用燃煤产生的烟尘;(3)县城建筑施工扬尘;(4)县城近77家饮食服务业的油烟污染。这些与该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气候干旱、多风沙有关。寺区空气的严重污染,可直接导致塔尔寺古建筑群落和寺区周围植被的侵蚀破坏,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游客的身心健康,长此以往,将影响到来塔尔寺旅游业的发展。

  2.3水土保持现状

  塔尔寺地区年均降雨量360—650毫米,是青海省东部降雨相对较高的地区,然而,由于人们不合理的用地和林草覆盖率低等状况,致使塔尔寺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目前,塔尔寺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069.5公顷,占其总面积的68.97%,因林草覆盖率低,土壤结构性差,质地疏松,易受侵蚀,水土流失还有进一步扩大趋势。该地区土壤侵蚀模数为2500-5000吨/公顷,每年流失径流量23.06万立方米,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这不仅造成塔尔寺周围地区的植被退化,而且大量泥沙还直接威胁着寺院古建筑的安全,风沙、洪水等自然灾害也每年不同程度地发生。1992年8月4日该地区发生特大洪灾,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内大量泥沙就堵塞了塔尔寺全部排洪沟道,使该地区道路及供水系统遭到极大破坏。这次洪水仅对塔尔寺寺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对寺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之大也为湟中县历史少有。由于这次特大洪灾,塔尔寺及其周围1600公顷范围内的植被至今恢复较慢,水土流失、风沙侵蚀、滑坡、洪水、泥石流等灾害严重威胁着塔尔寺的建筑、文物和旅游环境。

  近几年来,塔尔寺及湟中县人民政府虽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进行水土保持,绿化建设及塔尔寺区域水土工程等措施,为塔尔寺临近地区生态植被建设与恢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人地之间矛盾及气候等自然制约,塔尔寺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还相当脆弱,国家和地区投入大量资金对塔尔寺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治理,但收效甚微,环境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同时存在着不少问题。

  2.4塔尔寺环境状况

  塔尔寺古建筑群四面环山,包括莲花山等“五沟十二面坡”。由于受自然地理、高原干旱气候、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塔尔寺周边环境的恶化对塔尔寺的建筑、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潜在的危害,主要表现为:(1)水土流失、山体滑塌、洪涝灾害等对寺区建筑物的威胁;(2)风沙对寺内壁画、唐卡等文物及古建筑镏金瓦顶的侵蚀。为塔尔寺营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其文化建筑艺术和可持续利用的旅游资源是十分迫切而必要的

  三、塔尔寺周边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对策

  3.1加强水土保持是治理工作中的重中之中

  第一,坚持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通过水源涵养、水土保护林建设、植被恢复、林灌工程防洪和防滑坡工程等综合有效的途径来保护与恢复塔尔寺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遏制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其生态功能正常发挥。第二,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出发,采取生物工程与水利工程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兴修水利,修建谷坊、涝池、沟头防护;采用封育、补播方法恢复区域自然植被;通过修筑浆砌石墙、混凝土墙、浆砌石护坡、排洪设施建设防洪及防滑坡工程。第三,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快退耕还林(还草)的步伐,利用区域内的宜林面积全部栽植适宜当地气候、土壤特点的柠条、黑刺等,并严格实行封山育林政策,逐步将塔尔寺区的近500公顷坡耕地及荒山荒坡全部实行退耕还林,增加植被覆盖率,不断改善寺区周边环境。

  3.2加快塔尔寺周边地区潜在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步伐

  目前,为了切实解决好塔尔寺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首先应结合“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预防为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大污染排放力度,在加快老污染治理步伐的同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其次,要改革工业企业产业结构,开发新能源,推行生态工业,推广清洁能源技术,脱硫技术,工业锅炉采取布袋除尘、改烧天然气;对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进行限期治理改造。另外,加快县城鲁沙尔镇各类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步伐,争取“十二五”末完全杜绝煤烟型锅炉对塔尔寺地区空气质量的污染,从而提高塔尔寺地区大气环境质量。

  3.3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1)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队伍,形成有效的环境管理网络;强化环境普法教育和执法监督,消灭管理死角,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序进行;(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尽快制定与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监管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加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为该地区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有序的法治环境;(3)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为当地环保机构配备相应的监测、信息、通讯、交通等设施,为环境监管技术、手段的提高奠定物质基础。通过中、短期培训,使管理人员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及有关的法规政策,提高管理人员的宏观管理、决策能力和操作水平。转变观念,转“管”为“服务”,从面到纵深,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系、协作,提高透明度。

  3.4加强行政管理与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周边环境

  建立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城市建设、流域治理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切实落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各项保护措施,监督各项生态建设,恢复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实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和污染。

  加强立法,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加快制定符合县情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逐步建立健全以若干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以地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评估报告,安排相应的建设内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毁坏林地,草地,污染水资源,浪费土地,违法者要追究责任。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要分级设立重点预防监督区。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杜绝生态环境治理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空和以权代法现象的发生。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资源管理和生态治理,使湟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3.5加强宣传教育是搞好生态建设的先导

  为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有关会议和培训班,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二是深入学校,面向青少年宣传;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3.6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是搞好生态建设的保证

  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的使用,都要把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并逐年增长。银行要增加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贷款,并适当延长贷款偿还年限。积极争取利用国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投资款要优先考虑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加强建立林业基金的使用管理,切实用于水土保持,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

  广大群众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种草活动。继续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闲时间组织群众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4 结论

  总之,要通过各方面努力强化塔尔寺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综合治理,改善和美化寺区生态环境,使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从而保护塔尔寺的文化、建筑艺术,促进湟中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辐射、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充分实现塔尔寺地区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三统一。

  参考文献

  [1]湟中县环境规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J].湟中县人民政府,2008,(6).

  [2]马甘.湟中县志[M].青海出版社,1999(新)

  [3] 安世远等.青海环境[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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