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19:10人气:
[摘要]虽然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具有自觉性,但是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往往是受到了会计环境影响。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将会计职业道德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必须努力改善会计职业环境,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加强建设,环境影响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不同利益团体及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3)廉洁自律,是会计人员所应必备的职业操守;(4)客观公正,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5)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是对会计人员执业行为的客观要求;(6)提高技能,是增强会计功能的必要手段;(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因素
(一)内部会计环境的影响
内部会计环境是指会计主体内部的会计工作条件和状况。内部环境往往会影响会计人员对会计事务的处理和选择。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的处理要么是遵守了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要么是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影响他们做出选择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其从业环境。
1.会计主体的利益驱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会计主体的利益。会计主体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个方面信任,从而获得投资、贷款、减税等经济利益。因此不同的利益主体会对会计从业人员有着不同的要求。在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并不愿造假,从而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违法,但更多的原因是出于对会计主体利益的维护。
2.来自领导与同事等各方面的压力。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成者,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避免因违法而影响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会计主体负责人的领导,不得不按领导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会计主体利益的增加,可能意味着包括会计人员在内全部人员的收入的增加,会计人员也由此获得加薪、升迁等利益。
3.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否也会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一般来说,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相互牵制,能够避免和消除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否则可能造成部分会计人员钻空子贪污腐化、盗窃、挪用等严重的职业道德和违法问题。
4.会计从业人员的地位。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其独立性就越强,也越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单位主要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就受到重大的制约,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另外会计人员的任用和选拔上的任人唯亲,也影响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状况。
5.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可以为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提供一些内部保障。
(二)外部会计环境的影响。会计的外部环境是指会计主体所处的经济、法律、政治、文化等方面。会计的内部环境影响着会计的外部环境,会计的外部环境又反过来对会计的内部环境产生影响。
1.经济环境。当今社会,会计信息已成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关决策的信息来源。上市公司的出现,使会计目标由过去的由主要向政府主管机关、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提供财务信息,转变为主要向股东和潜在的投资人提供信息,会计制度侧重于反映投资者或股东的要求,它必须对外揭示每股股利方面的全面财务信息资料、会计准则和程序,必须对揭示的内容强调客观性和公允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2.法律环境。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权利难以实现。我国《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但在现实中,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会计人员对于单位负责人是无法有监督职能的,充其量只能是对会计事项提出遵纪、守法、合规之建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虽然《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解除的等方式进行报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这些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可能还有些效果,但对于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效果就比较差。
3.政治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通过法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导向,通过制定财政、税收政策、贷款条件、上市条件、配股条件等政策来调整着企业单位的行为,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如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要求会计人员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反复测算,人为操纵会计利润。因此政治环境决定了一些会计动机,从而影响会计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措施
1.建立新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企业绩效时,要遵循全面、公正、客观的原则,不能完全依据企业会计报表披露的会计信息。在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和评价指标的选择中,注重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考核。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构造多元化的公司股权结构;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能,通过相关措施,完善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体系,增强内部监控机制。强化会计法治,提高会计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空间。要加快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对会计人员和实际工作安排的理性分析,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只要存在市场竞争,只要所有者和经营者存在利益差别,只要审计手段存在局限性,只要是有利可图,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这种现象就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就必然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出现的机会。通过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提高会计人员的地位,制定相关的奖惩政策,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促使每个人都能理解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履行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督。
3.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个人道德修养,一方面依靠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德治必须与法治联系起来,互相促进。引导每个会计行为者自觉履行《会计法》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力和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会计从业人员合法利益的利益观。二是要引导会计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觉接受职业道德的引导、规范,逐步完成从自发到自觉,从外表到内心、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行为转变。
4.成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按(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繁重的工作使其难以真正做到对会计工作的日常监管。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成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如“会计师协会”等,将原属财政部门的部分职能交由行业自律性组织,帮助会计人员解决他们在会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听取会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5.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实行备案制度。朱容基总理曾说过: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就是要求会计从业人员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做假账。当然仅凭会计人员的良心是不够的,对于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造假者,除了采取法律等手段外,把参与造假活动的会计人员失信和受处罚的信息给予记录并披露,增加造假者的风险,使得其必须考虑造假“成本”。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3.加大对违纪、违法者的打击力度。目前《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对会计造假者的打击力度明显偏弱,如:对于企业有会计造假、会计信息不实行为,不成犯罪的,企业罚金最低三千元,最高不超过十万元;对于相关的责任人罚金最低二千元,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最高刑事处罚也只有3年。但这些处罚与造假者所获取的暴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相比偏轻了。要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大于其所获得的收益,才能有效地造假者肆意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加强建设,环境影响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不同利益团体及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3)廉洁自律,是会计人员所应必备的职业操守;(4)客观公正,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5)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是对会计人员执业行为的客观要求;(6)提高技能,是增强会计功能的必要手段;(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因素
(一)内部会计环境的影响
内部会计环境是指会计主体内部的会计工作条件和状况。内部环境往往会影响会计人员对会计事务的处理和选择。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的处理要么是遵守了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要么是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影响他们做出选择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其从业环境。
1.会计主体的利益驱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会计主体的利益。会计主体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个方面信任,从而获得投资、贷款、减税等经济利益。因此不同的利益主体会对会计从业人员有着不同的要求。在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并不愿造假,从而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违法,但更多的原因是出于对会计主体利益的维护。
2.来自领导与同事等各方面的压力。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成者,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避免因违法而影响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会计主体负责人的领导,不得不按领导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会计主体利益的增加,可能意味着包括会计人员在内全部人员的收入的增加,会计人员也由此获得加薪、升迁等利益。
3.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否也会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一般来说,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相互牵制,能够避免和消除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否则可能造成部分会计人员钻空子贪污腐化、盗窃、挪用等严重的职业道德和违法问题。
4.会计从业人员的地位。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其独立性就越强,也越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单位主要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就受到重大的制约,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另外会计人员的任用和选拔上的任人唯亲,也影响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状况。
5.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可以为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提供一些内部保障。
(二)外部会计环境的影响。会计的外部环境是指会计主体所处的经济、法律、政治、文化等方面。会计的内部环境影响着会计的外部环境,会计的外部环境又反过来对会计的内部环境产生影响。
1.经济环境。当今社会,会计信息已成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关决策的信息来源。上市公司的出现,使会计目标由过去的由主要向政府主管机关、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提供财务信息,转变为主要向股东和潜在的投资人提供信息,会计制度侧重于反映投资者或股东的要求,它必须对外揭示每股股利方面的全面财务信息资料、会计准则和程序,必须对揭示的内容强调客观性和公允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2.法律环境。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权利难以实现。我国《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但在现实中,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会计人员对于单位负责人是无法有监督职能的,充其量只能是对会计事项提出遵纪、守法、合规之建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虽然《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解除的等方式进行报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这些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可能还有些效果,但对于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效果就比较差。
3.政治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通过法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导向,通过制定财政、税收政策、贷款条件、上市条件、配股条件等政策来调整着企业单位的行为,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如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要求会计人员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反复测算,人为操纵会计利润。因此政治环境决定了一些会计动机,从而影响会计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措施
1.建立新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企业绩效时,要遵循全面、公正、客观的原则,不能完全依据企业会计报表披露的会计信息。在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和评价指标的选择中,注重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考核。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构造多元化的公司股权结构;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能,通过相关措施,完善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体系,增强内部监控机制。强化会计法治,提高会计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空间。要加快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对会计人员和实际工作安排的理性分析,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只要存在市场竞争,只要所有者和经营者存在利益差别,只要审计手段存在局限性,只要是有利可图,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这种现象就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就必然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出现的机会。通过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提高会计人员的地位,制定相关的奖惩政策,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促使每个人都能理解和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履行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督。
3.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个人道德修养,一方面依靠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德治必须与法治联系起来,互相促进。引导每个会计行为者自觉履行《会计法》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力和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会计从业人员合法利益的利益观。二是要引导会计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觉接受职业道德的引导、规范,逐步完成从自发到自觉,从外表到内心、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行为转变。
4.成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按(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繁重的工作使其难以真正做到对会计工作的日常监管。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成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如“会计师协会”等,将原属财政部门的部分职能交由行业自律性组织,帮助会计人员解决他们在会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听取会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
5.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实行备案制度。朱容基总理曾说过: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就是要求会计从业人员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做假账。当然仅凭会计人员的良心是不够的,对于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造假者,除了采取法律等手段外,把参与造假活动的会计人员失信和受处罚的信息给予记录并披露,增加造假者的风险,使得其必须考虑造假“成本”。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3.加大对违纪、违法者的打击力度。目前《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对会计造假者的打击力度明显偏弱,如:对于企业有会计造假、会计信息不实行为,不成犯罪的,企业罚金最低三千元,最高不超过十万元;对于相关的责任人罚金最低二千元,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最高刑事处罚也只有3年。但这些处罚与造假者所获取的暴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相比偏轻了。要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大于其所获得的收益,才能有效地造假者肆意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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