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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研究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历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19:10人气:

  摘要:通过对中国城镇化理论与探索的回顾,总结出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历程的五个阶段,明确了我国全面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方向,确立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十八大;新四化;中国特色;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路径

  Abstract: Through to the Chinese urbaniz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 review, summed up the new urbanization put forward the five stages of course, made clear our country overall construction of new town to change direction, establish new-style industrialized, informatization, town to chang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development path.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 eighteen; new 4 chang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urbanization; industrialization; development path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城镇化飞速发展,199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30.4%,按照诺瑟姆S型曲线的规律,我国将在接下来的阶段中进入城镇化飞速发展的阶段。在此情况下,及时的调整策略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镇化显得尤为紧迫,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探讨开始在学术界出现。例如:2003年7月3日,中央党校调研室谢志强教授在《社会科学报》发表题为“新型城镇化: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新选择”开始探讨新型城镇化道路。

  从2003年十六大开始,中央逐渐将新型城镇化的思路明晰,从“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到新型城镇化全面指导“十二五”规划,新型城镇化的理论探索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十六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2003年10月,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当时城镇化率达到37.7%,全国城镇化发展迅猛,在此背景下,十六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讨论开始在全国暂露头角。

  十六大报告提出: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十六大报告首次将新型城镇化的雏形——“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明确提出,并将大中城市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作为其初步内涵。

  第二阶段:十六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新四化”倡导新型城镇化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使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概念。相对于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们对于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的理解,以及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四化”,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被称为“新四化”。2006年在各省的“十一五规划”中开始出现了关于“新型城镇化”的专门论述。

  2007年5月17日,温家宝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优化城市布局,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讲话将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到了统筹城乡建设的高度。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必须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促进科学发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新四化”的主要内容郑重提出,将新型城镇化摆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奠定了新型城镇化的地位。

  第三阶段:十七大确立 “新五化”,利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城镇化

  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提出:“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新型城镇化列入“新五化”范畴,全国新城镇建设进入崭新阶段。

  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在各省的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会议上,都将“新型城镇化”作为十七大重要指示加以推进。在此基础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向全国进行了推广。2009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探索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是建设领域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201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专程到全国市长研修学院讲授了《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政——如何应对我国面临的危机与挑战》。他提出六大转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城市优先发展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高能耗的城镇化到低能耗的城镇化、数量增长型到质量提高型、高环境冲击型到低环境冲击型、放任式机动化到集约式机动化、少数人先富的城镇化到社会和谐的城镇化”等六方面内容。

  十七大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与建设路径,在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发展的道路上达到了理论的集大成。

  第四阶段:新型城镇化深入指导“十二五”实践

  2011年制定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开始全面指导全国城乡建设。

  其后,在各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均提出“以新型城镇化”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型城镇化在各省展开实践。以广东省为例。2010年8月,《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提出珠三角要“率先建立新的规划建设模式,在空间资源配置上遏制‘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方式,引导走‘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及‘高聚集、高效能、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011年1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明确新型城镇化指导全省的城镇化建设。2011年1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继续“制定推进广东省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由此,广东省进入到全面推进“广东省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

  第五阶段:十八大明确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新四化的融合共进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会议肯定了中国的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指出“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发展协调性增强”,并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十八大报告肯定了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及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道路,并为未来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协调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从2003年至今,中央不遗余力的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的研究及实践,前后历经四个阶段,新型城镇化经历了从提出概念意向到逐步发展概念内涵,从拓展内涵到完善理论,直至全面指导全国城乡建设的过程。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发展反映了中央在城镇问题上积极审慎的态度,各省市的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也反映了改革开放勇于求证、勇于实践的精神。新型城镇化的积极实践也必将反过来进一步深化新型城镇化理论内涵,完善其实施路径,体现了实践——理论——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2012-11-8.

  [2]仇保兴.论五个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J].城市规划.2004.28(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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