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普查看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19:10人气:
关键词:普查,统计基础工作
摘要: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二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这次经济普查具有调查范围广、普查信息全、技术标准高、组织协调难等特点。正因如此,它也就成为统计部门面临的一次最为艰巨的挑战。普查考验和锻炼了统计队伍,进一步检验了现行的统计方法和制度,同时也暴露了现有统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统计基础工作现状
(一)统计组织基础相对薄弱
1、基层统计力量不强
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6月6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淮发[2006]32号)。该《意见》为推进全市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重要作用。我区前两年已经在统计基础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统计内网连接到乡镇街办,每乡镇街办配备两台用于统计的工作电脑,在乡镇街办设立统计办公室。但是,在基层,每个街乡统计办公室平均只有1—2名统计员(有的街乡实为1人),而且大部分是兼职,有的统计员兼会计,有的兼司法助理,有的兼安监员等等。而这些人往往既要承担数十乃至数百家单位的日常统计报表任务,还要在面临普查时承担起各个阶段任务,指导普查员对数千家企业进行培训、登记、审核等工作。“两线作战”使基层统计力量更显捉襟见肘。
2、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从经济普查实践看,统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这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财会核算制度不健全,也没有经常性统计制度,个别企业甚至没有健全的财务核算等,这些问题给企业正确、及时填报普查表带来非常大的困难。普查时就需要熟悉统计业务的各级统计人员的技术支持,如果各级统计人员本身业务素质高,不但能给予一般的业务指导,而且还能根据不同的行业、规模、特征等给予可操作性的归纳性的特定指导。可事实上,这次经济普查发现,一些地方的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了解很不够,特别是财务方面的知识,对一些财务指标的具体内容自己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有效的具体指导,比如,这次普查表审核中发现,一些单位的本年折旧与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率不匹配,平均人数与劳动报酬不匹配,税金填报不完整等等。这都是统计业务不熟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另外,有些单位行业编码编错,法人单位和产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混淆,开业时间,隶属关系不填,这些就是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二)统计业务基础不够扎实
在本次普查工作中,充分暴露出了我们日常统计基础薄弱的问题。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调查对象成倍增长。而部门日常管理与普查工作不衔接,面对复杂多样的调查对象,如何认定企业法人所在地,明确普查对象,实施普查登记就非常困难。
由于国家对小规模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财务统计工作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大部分私营个体企业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没有建立规范的会计报表,无帐可查。对统计部门的调查往往随心所欲,上报数据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再三权衡,报多报少以是否对自己有利为标准。各地普遍反映社会单位对日常统计工作,乃至普查工作的不重视,报表填写的责任意识不强。尽管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的数据有保密义务,但仍难有效遏制部分企业的瞒报。
另外,在我们的统计基础工作中有台帐设立这一项,但普查中发现,真正设立有规范化统计台帐的单位较少,象对于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等统计指标,以及产品实物量指标等,如果既设计有统计结果又有核算过程的台帐,统计表填报起来就比较容易,同时月度间对比明晰,计算结果连续性强,对数据客观观察效果就好,这项工作是我们日常统计最基础的事情,亟待加强。
(三)统计工作基础有待改善
1.部门合作基础不够
这次普查各地都反映出现了单位寻找难,虽然通过国家下发的几个单位的联合文件取得了各部门的相关资料,但可用性差,普查机构大量时间浪费在核对各部门底册的重复劳动中,造成了人力的浪费。通过普查实践我们切实感觉到各政府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联系与协作,部分普查中的工作环节,可以转化为日常工作。例如,各部门管理的数据库定期进行交换,或者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建立一个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单位基本情况库等。
2.统计对象配合程度低
在经济普查的各个阶段,普查机构与企业有过多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其中,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给普查机构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圆满完成经济普查,普查员对于个别企业甚至多次上门走访,多次面对企业的冷漠与拒绝。
从社会因素考虑,企业消极对待经济普查或统计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统计法》和《普查法》不够健全;法律制度对规范统计关系,尤其是统计部门对社会单位的管理细致程度不高,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都不强;统计部门长期、广泛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还不够深入;加之企业自身素质不高,鱼目混珠现象严重;参加经济普查是一种依法行为的理念还没有被广大社会单位所认同。从而直接造成了部分企业在面对一次次上门的普查员时,非但没有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反而对普查机构一次次的造访感到厌烦。
同时普查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工作流程不完善,也造成被调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意识不强。产生入户难、寻找单位难、保证上报率难、数据填写准确难等等。
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
国家到县级统计组织机构,以及各部门统计机构已运转有序,笔者认为要重视的是县级统计组织机构以下的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问题,政府统计如何向乡镇一级延伸的问题,是我们统计部门有必要和可能解决好的事情。加强最基层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设计理想的自我模式,我区开展的统计办公室模式,就是一种政府统计向乡镇一级延伸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建立统计办公室后,有利于科学、高效地组织全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工作,快捷完成上级统计部门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有利于统计队伍的加强,使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中心采取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克服了数出多门的弊端,有效地避免了重复统计、数据混乱的问题,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能使基础的统计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也是一种有效方法,统计中介机构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方面可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统计中介机构可帮助其建立规范化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台帐、健全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等等;二是对于那些小型企业,统计中介机构可接受委托、代理统计工作业务,以确保具备统计资格的人员来完成源头统计任务。还有其他许多可选择的形式,如长期建立一支松散的辅助调查员队伍等,各地不妨根据自身的实际积极偿试。
(二)切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目前我们每年有统计上岗培训这一项,但由于上岗培训只是一些最基础的原则性的统计学原理知识,不能替代专业性的统计业务培训,况且统计业务培训不仅要从统计道德、统计法规制度、统计理论等方面予以加强,还应包括统计实务、计算机能力、市场经济等相关知识;统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技能,在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前提下,确实较难胜任。现实工作中,基层统计人员调动频繁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的统计人员业务刚刚熟悉就被调换,有的统计人员觉得统计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重视,干起来没劲头,要求调离等等。面对统计基础工作出现滑坡的局面,我们省级统计部门是应该切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了,可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巡回基层现场指导和统计业务讲座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深化,人员素质就会明显提高。从源头抓起,提高县、乡统计机构人员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的素质,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
(三)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万丈高楼平地起,地基不实难免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统计部门应把狠抓基础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不仅是统计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经济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实施方案确定之后,组织社会各方面认真学习,如在党校各级领导培训班中设置该内容等,加强理解,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为加快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对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单位名录库、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法制、统计信息自动化、统计优质服务等各方面的建设与管理。
如在统计机构和人员方面可:第一,从法律角度严格要求企业必须设立专职统计人员。第二,统计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至少具备中级以上统计职称。第三,每年必须保证统计人员集中系统培训等。在统计台帐方面,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包括反映生产经营进度、经济效益和各项经济指标历史资料等内容的台帐体系。企业单位的台帐应按科室、车间、工段、班组等分别设置。台帐的设置和管理,应充分利用现代,除必要的手工帐面台帐外,应尽量使用电子台帐等等。各个方面(或有侧重地)都提出其规范化要求,统计基础加强了,统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也能更上一层楼。面对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局面,统计基础工作怎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永远是我们统计部门的研究课题。
摘要: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二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这次经济普查具有调查范围广、普查信息全、技术标准高、组织协调难等特点。正因如此,它也就成为统计部门面临的一次最为艰巨的挑战。普查考验和锻炼了统计队伍,进一步检验了现行的统计方法和制度,同时也暴露了现有统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统计基础工作现状
(一)统计组织基础相对薄弱
1、基层统计力量不强
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6月6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淮发[2006]32号)。该《意见》为推进全市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重要作用。我区前两年已经在统计基础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统计内网连接到乡镇街办,每乡镇街办配备两台用于统计的工作电脑,在乡镇街办设立统计办公室。但是,在基层,每个街乡统计办公室平均只有1—2名统计员(有的街乡实为1人),而且大部分是兼职,有的统计员兼会计,有的兼司法助理,有的兼安监员等等。而这些人往往既要承担数十乃至数百家单位的日常统计报表任务,还要在面临普查时承担起各个阶段任务,指导普查员对数千家企业进行培训、登记、审核等工作。“两线作战”使基层统计力量更显捉襟见肘。
2、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从经济普查实践看,统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这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大量的中小企业财会核算制度不健全,也没有经常性统计制度,个别企业甚至没有健全的财务核算等,这些问题给企业正确、及时填报普查表带来非常大的困难。普查时就需要熟悉统计业务的各级统计人员的技术支持,如果各级统计人员本身业务素质高,不但能给予一般的业务指导,而且还能根据不同的行业、规模、特征等给予可操作性的归纳性的特定指导。可事实上,这次经济普查发现,一些地方的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了解很不够,特别是财务方面的知识,对一些财务指标的具体内容自己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有效的具体指导,比如,这次普查表审核中发现,一些单位的本年折旧与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率不匹配,平均人数与劳动报酬不匹配,税金填报不完整等等。这都是统计业务不熟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另外,有些单位行业编码编错,法人单位和产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混淆,开业时间,隶属关系不填,这些就是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二)统计业务基础不够扎实
在本次普查工作中,充分暴露出了我们日常统计基础薄弱的问题。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调查对象成倍增长。而部门日常管理与普查工作不衔接,面对复杂多样的调查对象,如何认定企业法人所在地,明确普查对象,实施普查登记就非常困难。
由于国家对小规模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财务统计工作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大部分私营个体企业没有专门的会计人员,没有建立规范的会计报表,无帐可查。对统计部门的调查往往随心所欲,上报数据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再三权衡,报多报少以是否对自己有利为标准。各地普遍反映社会单位对日常统计工作,乃至普查工作的不重视,报表填写的责任意识不强。尽管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的数据有保密义务,但仍难有效遏制部分企业的瞒报。
另外,在我们的统计基础工作中有台帐设立这一项,但普查中发现,真正设立有规范化统计台帐的单位较少,象对于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等统计指标,以及产品实物量指标等,如果既设计有统计结果又有核算过程的台帐,统计表填报起来就比较容易,同时月度间对比明晰,计算结果连续性强,对数据客观观察效果就好,这项工作是我们日常统计最基础的事情,亟待加强。
(三)统计工作基础有待改善
1.部门合作基础不够
这次普查各地都反映出现了单位寻找难,虽然通过国家下发的几个单位的联合文件取得了各部门的相关资料,但可用性差,普查机构大量时间浪费在核对各部门底册的重复劳动中,造成了人力的浪费。通过普查实践我们切实感觉到各政府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联系与协作,部分普查中的工作环节,可以转化为日常工作。例如,各部门管理的数据库定期进行交换,或者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建立一个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单位基本情况库等。
2.统计对象配合程度低
在经济普查的各个阶段,普查机构与企业有过多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其中,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给普查机构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圆满完成经济普查,普查员对于个别企业甚至多次上门走访,多次面对企业的冷漠与拒绝。
从社会因素考虑,企业消极对待经济普查或统计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统计法》和《普查法》不够健全;法律制度对规范统计关系,尤其是统计部门对社会单位的管理细致程度不高,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都不强;统计部门长期、广泛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还不够深入;加之企业自身素质不高,鱼目混珠现象严重;参加经济普查是一种依法行为的理念还没有被广大社会单位所认同。从而直接造成了部分企业在面对一次次上门的普查员时,非但没有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反而对普查机构一次次的造访感到厌烦。
同时普查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工作流程不完善,也造成被调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意识不强。产生入户难、寻找单位难、保证上报率难、数据填写准确难等等。
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
国家到县级统计组织机构,以及各部门统计机构已运转有序,笔者认为要重视的是县级统计组织机构以下的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问题,政府统计如何向乡镇一级延伸的问题,是我们统计部门有必要和可能解决好的事情。加强最基层统计组织体系的建设,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设计理想的自我模式,我区开展的统计办公室模式,就是一种政府统计向乡镇一级延伸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建立统计办公室后,有利于科学、高效地组织全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工作,快捷完成上级统计部门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有利于统计队伍的加强,使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中心采取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克服了数出多门的弊端,有效地避免了重复统计、数据混乱的问题,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能使基础的统计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也是一种有效方法,统计中介机构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方面可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统计中介机构可帮助其建立规范化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台帐、健全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等等;二是对于那些小型企业,统计中介机构可接受委托、代理统计工作业务,以确保具备统计资格的人员来完成源头统计任务。还有其他许多可选择的形式,如长期建立一支松散的辅助调查员队伍等,各地不妨根据自身的实际积极偿试。
(二)切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目前我们每年有统计上岗培训这一项,但由于上岗培训只是一些最基础的原则性的统计学原理知识,不能替代专业性的统计业务培训,况且统计业务培训不仅要从统计道德、统计法规制度、统计理论等方面予以加强,还应包括统计实务、计算机能力、市场经济等相关知识;统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技能,在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前提下,确实较难胜任。现实工作中,基层统计人员调动频繁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的统计人员业务刚刚熟悉就被调换,有的统计人员觉得统计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重视,干起来没劲头,要求调离等等。面对统计基础工作出现滑坡的局面,我们省级统计部门是应该切实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了,可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巡回基层现场指导和统计业务讲座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深化,人员素质就会明显提高。从源头抓起,提高县、乡统计机构人员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的素质,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
(三)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万丈高楼平地起,地基不实难免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统计部门应把狠抓基础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不仅是统计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经济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实施方案确定之后,组织社会各方面认真学习,如在党校各级领导培训班中设置该内容等,加强理解,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为加快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对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单位名录库、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法制、统计信息自动化、统计优质服务等各方面的建设与管理。
如在统计机构和人员方面可:第一,从法律角度严格要求企业必须设立专职统计人员。第二,统计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人员至少具备中级以上统计职称。第三,每年必须保证统计人员集中系统培训等。在统计台帐方面,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包括反映生产经营进度、经济效益和各项经济指标历史资料等内容的台帐体系。企业单位的台帐应按科室、车间、工段、班组等分别设置。台帐的设置和管理,应充分利用现代,除必要的手工帐面台帐外,应尽量使用电子台帐等等。各个方面(或有侧重地)都提出其规范化要求,统计基础加强了,统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也能更上一层楼。面对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局面,统计基础工作怎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永远是我们统计部门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