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起源、发展与成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20:19人气:
摘要:目前社会中多个领域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四川省遂宁市率先出台了相关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此项制度在中央维稳办推动下在全国各地逐渐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广应用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使得很多矛盾不可避免的凸现出来,群体性事件作为其中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类备受关注。相关统计显示,从1994年到2007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多起增加到10万多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5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且规模越来越大,上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比重增加。2008年和2009年,更是发生了“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对抗激烈、暴力程度高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数量的增多,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的扩大,尖锐和对立程度的加剧,大大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将日益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孕育而生。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起源
2003年4月28日,四川省遂宁市锦华棉纺厂的一千多名职工因不满企业改制中的一些问题,阻断公路,冲击铁路,企业被迫停产,事件震动了全省。2005年初,针对当时最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遂宁市在四川省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明确规定新工程项目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2005年9月,遂宁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风险评估机制逐渐应用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2006年2月,遂宁市建立了《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要求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法出台之前,均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尽可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遂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主要包括评估范围,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步骤。评估的范围主要是做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评估主体是维稳工作的主管责任部门和评估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评估的操作步骤是,首先由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做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方案和进行初步评估;第二步,由维稳主管责任部门和法制部门以及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对该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适时性进行评估;第三步,就是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新闻媒体要向社会公示,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政会、问卷调查等,征求群众的意见;第四步,就是组织专家、部门和群众代表进行评估,这样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报告,根据风险因素的存在程度,确定为四类预警,进行分类处置。
据统计,至2010年底,遂宁共对496件重大决策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25项决策经评估被否决,其中包括高耗能、高污染等外来投资项目,不合法的土地征用项目。近五年,遂宁市连续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评为维稳、综治先进集体。2009年5月,还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遂宁市连续四年获得了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推动
该机制从建立之初到日趋完善,都得到了中央、省维稳办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5年起,对遂宁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进行跟踪掌握。2007年5月,周永康同志在中央维稳办莅遂总结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狠抓源头秩序,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遂宁市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问题的产生,值得向全国推广。罗干同志批示:这个经验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一个好经验,要以维稳办的名义向全国推广。2009年8月,周永康同志在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搞改革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遂宁经验值得借鉴。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运行模式作为一项重大科研项目出现在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
2005年以来,尤其是2009年8月中旬,《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四川日报》、《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人民网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集中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行了深入报道和采访。2009年8月8日,《工人日报》以一篇题为“四川遂宁:由“保稳定”到“创稳定””进行了报导,报导中指出在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上,遂宁还追求从源头上争创和谐,建立了农村征地、城市房屋拆迁、农村稳定、企业涉稳、劳动社保、企业军转干部、军队退役人员、川林森林、社会事业和政策协商等10个化解矛盾专项工作组,分类解决涉稳重大问题,在全市形成了条块结合、纵横交错、整体联动、集中攻坚的调处化解矛盾新格局。
2005年6月,遂宁市在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9年8月13日,在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遂宁市委市政府再次作了经验发言。近年来,全国已有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80余个市县到遂宁市索要资料和考察学习。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发展
随着遂宁模式的推广,各地均围绕着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程序等出台了相关文件。截至目前,4个直辖市内只有天津没有统一的文件出台;23个省里有10个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出台了统一的文件;5个自治区内,内蒙古,新疆已经出台了统一的文件;香港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尚无统计。其他各省尚无统一的文件出台的,其下属各市也都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出台了相关文件,如安徽合肥市,山东济南市,江苏南京市等。表1为部分省市出台文件的相关情况。
表1 部分省市出台文件的相关情况
出台单位(年份) 文件名称 评估对象
北京市委(2010) 《北京市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 针对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2010)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意见》 企业改制、机构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辽宁省委(2010) 《关于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2010) 《关于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 企业改制、机构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川省政府(2010) 《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
江西省委、省政府(2010)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 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改革改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和项目建设等
上海市委、市政府(2009)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
重庆市市委、市政府(2010) 《关于对重大决策事项推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 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改革项目、重大社会管理及公共事业改革项目等领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地域上普及到了全国各地,在评估范围上各省不尽相同。综合各省出台的文件可以发现,评估范围可以总括为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出台、重大政策调整,企业改制,行业政策调整,建设规划调整,教育卫生网点调整,重大司法决策和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执行,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改革项目等领域。由此可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正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开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效
尽管各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不尽相同,但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7年以来,四川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6882起,预防和化解涉稳隐患10555件。2009年以来,辽宁省对重大决策和项目建设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其中15%的项目被叫停或者暂缓;2010年以来,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河南省先后否决了105个群众不支持的项目,占整个评估项目的11%。对比去年上半年,群众对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了11.2%。2009年1月到2010年4月底,南京对134个项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完成107项,有效化解了政策调整、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2254件,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前民主法制尚不健全,一些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清,个人政绩等,使得一些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略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从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要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制定、出台及实施前,对其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诸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对不同的风险进行等级管理,做好危机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范、降低、消除风险,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斌,刘训.化解群体间矛盾抑制群体性事件[J].学习月刊,2008(10上).
[2]刘霞.行业组织的宪政功能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11):31-32.
[3]赵颖.从群体性事件看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J].东南学术,2008,(4).
[4]于建嵘.泄愤事件的后续效应[J].南风窗,2009,(15).
[5]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广应用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使得很多矛盾不可避免的凸现出来,群体性事件作为其中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类备受关注。相关统计显示,从1994年到2007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多起增加到10万多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5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且规模越来越大,上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比重增加。2008年和2009年,更是发生了“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对抗激烈、暴力程度高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数量的增多,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的扩大,尖锐和对立程度的加剧,大大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将日益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孕育而生。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起源
2003年4月28日,四川省遂宁市锦华棉纺厂的一千多名职工因不满企业改制中的一些问题,阻断公路,冲击铁路,企业被迫停产,事件震动了全省。2005年初,针对当时最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遂宁市在四川省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明确规定新工程项目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2005年9月,遂宁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风险评估机制逐渐应用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2006年2月,遂宁市建立了《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要求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法出台之前,均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尽可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遂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主要包括评估范围,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步骤。评估的范围主要是做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评估主体是维稳工作的主管责任部门和评估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评估的操作步骤是,首先由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做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方案和进行初步评估;第二步,由维稳主管责任部门和法制部门以及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部门,对该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适时性进行评估;第三步,就是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新闻媒体要向社会公示,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政会、问卷调查等,征求群众的意见;第四步,就是组织专家、部门和群众代表进行评估,这样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报告,根据风险因素的存在程度,确定为四类预警,进行分类处置。
据统计,至2010年底,遂宁共对496件重大决策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25项决策经评估被否决,其中包括高耗能、高污染等外来投资项目,不合法的土地征用项目。近五年,遂宁市连续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评为维稳、综治先进集体。2009年5月,还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遂宁市连续四年获得了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推动
该机制从建立之初到日趋完善,都得到了中央、省维稳办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5年起,对遂宁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进行跟踪掌握。2007年5月,周永康同志在中央维稳办莅遂总结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要狠抓源头秩序,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遂宁市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问题的产生,值得向全国推广。罗干同志批示:这个经验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一个好经验,要以维稳办的名义向全国推广。2009年8月,周永康同志在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搞改革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遂宁经验值得借鉴。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运行模式作为一项重大科研项目出现在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
2005年以来,尤其是2009年8月中旬,《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四川日报》、《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人民网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集中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行了深入报道和采访。2009年8月8日,《工人日报》以一篇题为“四川遂宁:由“保稳定”到“创稳定””进行了报导,报导中指出在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上,遂宁还追求从源头上争创和谐,建立了农村征地、城市房屋拆迁、农村稳定、企业涉稳、劳动社保、企业军转干部、军队退役人员、川林森林、社会事业和政策协商等10个化解矛盾专项工作组,分类解决涉稳重大问题,在全市形成了条块结合、纵横交错、整体联动、集中攻坚的调处化解矛盾新格局。
2005年6月,遂宁市在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9年8月13日,在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遂宁市委市政府再次作了经验发言。近年来,全国已有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80余个市县到遂宁市索要资料和考察学习。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发展
随着遂宁模式的推广,各地均围绕着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程序等出台了相关文件。截至目前,4个直辖市内只有天津没有统一的文件出台;23个省里有10个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出台了统一的文件;5个自治区内,内蒙古,新疆已经出台了统一的文件;香港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尚无统计。其他各省尚无统一的文件出台的,其下属各市也都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出台了相关文件,如安徽合肥市,山东济南市,江苏南京市等。表1为部分省市出台文件的相关情况。
表1 部分省市出台文件的相关情况
出台单位(年份) 文件名称 评估对象
北京市委(2010) 《北京市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 针对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2010)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意见》 企业改制、机构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辽宁省委(2010) 《关于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2010) 《关于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 企业改制、机构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川省政府(2010) 《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
江西省委、省政府(2010)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 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改革改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和项目建设等
上海市委、市政府(2009)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
重庆市市委、市政府(2010) 《关于对重大决策事项推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 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改革项目、重大社会管理及公共事业改革项目等领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地域上普及到了全国各地,在评估范围上各省不尽相同。综合各省出台的文件可以发现,评估范围可以总括为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出台、重大政策调整,企业改制,行业政策调整,建设规划调整,教育卫生网点调整,重大司法决策和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执行,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改革项目等领域。由此可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正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开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效
尽管各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不尽相同,但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7年以来,四川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6882起,预防和化解涉稳隐患10555件。2009年以来,辽宁省对重大决策和项目建设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其中15%的项目被叫停或者暂缓;2010年以来,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河南省先后否决了105个群众不支持的项目,占整个评估项目的11%。对比去年上半年,群众对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了11.2%。2009年1月到2010年4月底,南京对134个项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完成107项,有效化解了政策调整、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2254件,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前民主法制尚不健全,一些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清,个人政绩等,使得一些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略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从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重要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制定、出台及实施前,对其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诸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对不同的风险进行等级管理,做好危机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范、降低、消除风险,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斌,刘训.化解群体间矛盾抑制群体性事件[J].学习月刊,2008(10上).
[2]刘霞.行业组织的宪政功能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11):31-32.
[3]赵颖.从群体性事件看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J].东南学术,2008,(4).
[4]于建嵘.泄愤事件的后续效应[J].南风窗,2009,(15).
[5]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