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省心的选择!—— 无忧期刊网
帮助中心
期刊发表
您的位置: 主页 > 论文范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法律职称反渎职侵权方向毕业论文范文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9-25 19:10人气:

  摘要:法律类毕业论文要求非常高,不但要论点有新意还需要有充足的论据。本文发表在《法制与社会》,是法律职称毕业论文范文。文章主要分析了如何应对反渎职侵权案件的“线索难”,供法律专业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参考。

  关键词:反渎职;侵权;犯罪

  近年来,渎职侵权犯罪线索锐减,举报成案率很低,通过控告投诉、部门移送等正常渠道获得的犯罪线索几乎没有,线索已经成了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瓶颈”。究其原因,一是人们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认识模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由于“监督”一词的含义宽泛、不具体,导致人们认识模糊,不仅普通群众不了解,就是一般公务员,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了解也很少。二是人们对渎职侵权犯罪缺乏认知。虽然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一样都是职务犯罪,但是,由于渎职侵权案件大多是过失犯罪,钱没进腰包,“好心办坏事”,危害性不那么直观,因此,许多人对其性质认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明确。一些本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渎职侵权行为,却被当成是了一般的工作失误或工作方法不当。加上检察机关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有影响的渎职侵权案件较少,相对于反贪污贿赂、批捕起诉部门,一般干部、群众对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职责、任务不甚了解,公众参与意识不强,信息采集困难。此外,由于渎职侵权犯罪具有权利与职务紧密相连的特征,少数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主动移送线索的意识,或者出于各种自身或部门利益,对渎职侵权行为往往是低调处理、隐瞒真相,加之尚未建立一套严密的移送工作机制,移送行为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由此出现了不懂举报,不会举报,不愿举报,导致案件线索发现难,办案机关“无米下锅”。 当前,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困难多、难度大,如何应对反渎职侵权案件的“线索难”,笔者做一粗浅论述。

  一、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同属职务犯罪范畴,二者表象虽有诸多不同,但本质并无二致,都是腐败的一个重要表现,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渎职侵权犯罪有它一定的假象,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认为,损失再大,只要钱不落个人腰包,就没什么了不起,甚至美其名曰是“好心办坏事”,“这种失误在所难免”,造成的损失是“交学费”,某些事情是集体研究的,个人没有责任等等。要清醒地认识到,渎职侵权行为是权力的蜕化和变质,是权力的官僚化和商品化。渎职侵权行为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而且严重妨碍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执法活动,还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威信和声誉,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它所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和危害结果绝不亚于贪污贿赂犯罪。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检察机关要以渎职侵权检察机构更名升格和新立案标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如皋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要充分认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最具特色的工作之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有多个方面,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是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监督手段,是其它诉讼监督的重要支撑。没有这种支撑作后盾,其它的诉讼监督就显得软弱无力,也不会真正有地位,更不会有好的效果。反贪工作和渎检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两个拳头,两个拳头都硬了,法律监督才更有力、更全面,检察机关的威信和地位才能更突出、更巩固。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与反贪工作一样作为反腐败的两个重要拳头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渎检工作不但会有所作为,而且必将大有作为。

  二、解放思想,切实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

  渎检部门要树立威信,归根到底要抓办案。必须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渎职侵权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高度重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尤其是渎检部门要利用机构升格、新标准实施的有利时机,抓住机遇,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在深入查处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方面有新的作为。二是要突破线索“瓶颈”。要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渎检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作用,不断提高渎检部门的社会认知程度,扩大渎检工作的影响面,提升全社会对渎职侵权案件的关注程度,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反渎职侵权舆论氛围,激发和调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积极性,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多措并举,内联外合,拓宽案源渠道,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机构之间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自觉把诉讼监督与渎检工作有机结合进来。另一方面要加强与行政监察机关、安全生产监督机关、审计机关、审判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移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线索移送制度,使案件移送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激励奖励机制,激发检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依照新颁布的“渎职侵权案件追诉标准”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事件、重大侵民事件调查”的有关规定,主动出击,获取案件线索。

  三、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侦查技术性都很强并涉及众多领域的工作,这就要求渎侦人员首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其次要精通法律业务并熟悉其它行业专业知识;第三要敢干办案,顶得住压力,不怕得罪人;还要善于协调,善于与各方面打交道。检察机关要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特点要求出发,配强配足渎检办案力量,注意建立和培养具有较深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侦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一是要从组织、业务、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切实抓好渎检部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二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渎侦干警执法、侦查、指挥水平和办案实战能力。三是要健全和完善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考评机制,调动和激发干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四是要坚持科技强检,不断加大科技和装备投入,提高渎检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肯于吃苦的高素质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努力把我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在线客服:

无忧期刊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专业发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