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发表法治建设方向范文
摘要: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营造一个整体的氛围,目的是培养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以及在法治观念下指导的守法行为。本文发表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律论文发表范文,文章介绍了法治涵义,阐述了什么是法治文化,重点分析了如何进行法治文化建设,最后论述了自己对法治文化的一些思索。
关键词:权利;法治;权力
一、 如何定义法治文化
1、什么是法治。
对法治的含义的通说观点是国家权力受法律限制,由法律规定,从而达到防止权力过度集中而被滥用而侵犯个人权利,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在法律调控下运行的状态。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认识到个人权利是出发点,也是归宿,权力的运行的目的也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如何让权力的运行实现这样的目的就需要法律的监督和保障。
2、文化的核心思想。
以上分析了法治涵义,接下来分析文化的涵义,对于文化的理解有不同层次、角度之分,文化涵义的核心是一个整体的氛围,这个整体的氛围影响着在这个整体中的个体的观念和行为。一个人,他的民簇、国籍、皮肤等等是他的外壳,而文化是他的灵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被西方文化影响的少数中国人称为“香蕉”,就是这个道理。
3、法治文化涵义。
对于法治文化的理解可以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理解什么是法治文化,就是要结合着法治与文化两者来定义,即权力受限制,由法律规定,保障个人权利的影响个人思想观念和行为的整体氛围。
二、 如何进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
如何进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以上我们阐述了法治文化是一个影响着我们法治观念和法治行为的整体氛围,那么我们国家怎么样来营造这个氛围呢?这就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我们要营造的这个法治氛围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一个有机体,它是有多方面的因素来构造的,如何构建我国的法治文化环境,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法治文化的建设。
1、 制度建设
(1)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法治的核心思想是限制权力过于集中,防止专制,只有民主制度是对专制的否定,实行民主的有效手段就是法治,一定意义上民主和法治是互为前提的,我国的民主制度根本上是优越的,但体制上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等等。民主贯穿于法治文化各方面,但民主制度主要在于立法“有法可依”,“有法”侧重于有什么样的法,法治下的法律应该是在民主制度下产生的“良”法。我们说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难道封建专制国家就没有依法了吗?违法不究了吗?有的封建国家法律执行是很严的,关键的是看它立的是什么样的法,用法是来维护专制统治的,还是为了保护人权的,这就是本文要介绍的下面的内容。
(2)在民主制度下,以宪政为指导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
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完善立法程序,如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有九个,但事实上提出法律议案最多的是国务院,其它大多数主体几乎没有提过一个法律议案。二是对于法律制度的要求是要符合规范用语,而不在于单纯地追求数量和规模,以宪法为例,宪法中规定公民有保家卫国的职责,而职责只能是对国家公务人员而言的,而不能对一般公民而言的。宪法中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那么宪法中的义务主体国家就应该有提供劳动就业岗位的义务,但事实上国家不能提供充分就业的岗位。
法律制定后要实施,法律实施包括守法、执法、司法环节,最重要的是司法,因为它是法律被遵守的重要保障,那么我们国家司法环境如何呢?
(3)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司法传统文化上的弊端,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诉讼为耻,遇到纠纷习惯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重视结果公平,不重视程序正义,典型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传统;三是情、权、钱严重影响司法。当然传统文化中有对司法积极有利的方面,如以“和”为贵在司法调解中得到重视。法律的实施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强制力,也要符合世俗情理,这就是“和”的精神,这样顺应民意才能不遭到抵制很好地实施。
结合司法正反两方面,顺应法治现代化趋势,我们国家应如何进行司法建设呢?本文想着重谈两个方面,一是司法独立的趋势应更进一步加强。一个法治国家是充满公平、正义的国家,而什么是公平、正义,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说法,一个社会正统的公平、正义是符合生产力的在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儒家的礼教是封建社会大多数人认可的公平、正义,就是因为它是当时生产力的反映。现在,我国在法治建设中,如果司法完全被控制,不能独立,那么司法机关就不能独立正确实施法律,而法律是反映生产力的上层建筑的表现,独立、正确地实施法律就是反映社会生产力的最正统的公平、正义。二是我国现在还不能完全实行司法独立,司法机关还要受一定的制约,比如人大的监督,这是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的,目前我们国家的法治水平还不高,司法系统的人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全的司法独立也会造成滥用职权,产生腐败问题。
2、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现阶段要追求这一目标主要是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上提到正确实施法律就是公平、正义,而要正确实施法律根本要求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是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结果上的公平。
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合理的区别对待的。
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思想是追求机会的平等,这是要重点论述的。人与人事实上是不平等的,有差异的,但机会要平等,自然法则中的动物界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是天生的,不可逆转的,羊生下来注定是被狼吃,羊不能跑到狼面前说,我要好好锻炼身体,哪天打败你,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人的不平等应该是后天性的竞争的结果,否则平均主义,结果都一样,哪来竞争的动力?法律也保护结果上的差异,比如物劝法是对有形财产的保护,知识产权法是对无形财产的保护,但我们要做的是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这就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制定义务教育法,宪法也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以人的身份、地位、经济条件、种族而改变,强调的就是给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我们要注意的是动物界的竞争狼是要从肉体上永远消灭羊的,而人类社会竞争的后果,还要保障弱势人群的基本权利的,这就是为什么要制定社会保障法,为何要有安居工程,为何要兼顾效率与公平,这里的公平侧重于事实上的公平。
3、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加强法治观念的培养。
法治观念意识影响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影响法治建设全局。试想立法者没有法治意识,他会怎样立法?他会立出什么样的法?守法者没有法治意识,他会自觉守法吗?执法者没有法治意识,没有权利、义务观念,他会正确执法吗?对于司法,如果你本人有案件,想要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你会把它交给一个没有法治意识的法官审判吗?
以上本文介绍了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法治制度、观念、价值目标等方面来营造一个影响人们法治观念和行为整体的氛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个系统的工程,当然这个系统还包含了其它本文未涉及到的方面,这个大环境的建设是整体和个体互动的过程,在法治文化建设中会涉及一些其它问题,引人深思。
三、 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思索
1、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应采取自上而下的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的方式。
在中国现在法治环境的构建主要还要依靠政府的主导和启发,这是因为政府和领导者是社会的精英,有较高的素质,思想觉悟比普通民众高,民众需要启发和推动。
2、 对于法治文化我们要站得高,宏观、辨证地分析,我们要做文化自觉者。
我们是文化的当局者,思想、行为受文化的影响,但我们要能跳得出来,站得高,辨证地分析文化,这样我们才不是盲目的被动者,而是清醒的。腐朽的封建专制的文化是愚弄老百姓的,在封建国家里,盲目的文化被动当局者往往出演着“吃人者,被人吃”的悲剧,拿裹脚来说,一个封建社会女性如果是盲目的追随者,她在害人要求别人裹脚时,别人要她自己裹脚她也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我们国家是人民的法治国家,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性质上先进的、民主的,但我们也要辨证地分析,这是因为一是文化自觉是对文化态度的理性要求,二是虽然我们的法治文化根本性是优越的,但不是完美的,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要开放、兼容。
3、 法治文化建设为竞争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竞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但竞争需要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否则会使社会受到重创,甚至是社会的倒退和动乱。一个国家内的竞争如果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背信弃义,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义、友爱等等,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怎么样在竞争中形成公序良俗、互信友爱、团结合作等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文化建设可以产生重大作用,我们国家要加强市场经济为法制经济道理也是如此。
4、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感。
苏联的解体主要原因是它背离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后果。毛泽东在革命时期不赞同朱德的纯军事主义,就是因为他看到了文化的重要性。二战胜利后,美国保留了日本天皇,而不处死他,重要原因就是按美国的标准,日本的文化被美国认可,而天皇是日本文化的凌聚力。宋江的军事集团那么大,为何宋江选择归顺朝廷,因为宋江认识到自己的集团缺少治理国家的文化,即使打下了江山,最终也是站不住脚的。所有这些都反映了文化的重大凌聚力的作用,现在的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是被人民认可的,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朱景文主编 法理学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胡锦光主编 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