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摘要:本文对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谈以自身的看法,并对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以及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措施做出说明。
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 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利用科学的技术原理和方法,秉着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在确保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各方的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对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法规及客观规律所进行的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
一、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造价缺乏合理的市场机制。这与我国的国情息息相关。投资主体一元化,政府行为干预价格市场,加上区域壁垒、行业保护、暗箱操作等现象的滋生蔓延,造成建筑市场透明度低、缺乏公平竞争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造价形成过程的合理性。
2、建筑业价格体系同建筑业的资源分配优化相脱节。我国目前的工程价格机制是通过定额配价,价格长期固化在定额之中。 这种“量价合一”形式的定额概预算制度,是对工程实施“半管制”。 这种工程价格管理机制不可能达到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建设市场供求关系的目标。另外,定额水平相对较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但由于工程价格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从而使新的供给不断扩大,再加上配套措施不健全,这种办法实际上鼓励投资企业优先选择低价的乡镇企业,加剧了建筑市场的膨胀和无序竞争。
3、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基础工作不健全。市场经济社会中,能否及时、准确地捕捉到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占有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表现在:编制初步设计总概时所需的概算额度和指标,来源不畅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不能定期发表材料价格指数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工作。
二、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
1、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实行的定额定价制度,即“量价合一”的计价方法,标底按定额编制,投标价高于或低于一定程度即为废标。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合法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作量,据实索赔,调整支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动态管理。
2、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费用支出。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变更,减少损失。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
3、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国际上许多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经验表明,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行科学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成功所在,因此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应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方面: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库并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发布体系;大力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业;建立和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制度;加强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措施
1、改变管理模式,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工程造价管理主体应明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应该是全面并专业的,要深入到建筑市场造价范围内各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与主管合同立约前负责招投标的管理部门是相辅相成,台前台后协同管理。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市场、业主、设计、施工队伍的准入市场的行为,而造价管理部门则管合同的计价方法、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和队伍等。以目前发展形势来看,我国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运作机制发育并不完善,放开价格由市场定价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角度看定额,它必须要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
2、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社会主义市场下的经济并不是随波逐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利用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进而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机制的健康良好运行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3、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咨询机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它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不高;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无公平竞争;四是咨询市场供求矛盾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从这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责任。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整顿治理。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 1 ] 龚维丽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 2 ] 张秀莲 浅论工程造价管理的深化改革[J] .广东土木与建筑,2001(8)
[ 3 ] 彭尚银、王继才 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 4 ] 李玮壕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实施分析[J ] . 广东建材,2008(2)
[ 5 ] 李五凤 浅议我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J ] . 当代经济,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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